因工作变动,刘辉辞去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亳州发布”微信公众号今天发布消息: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辉辞去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3月5日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刘辉提出辞去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刘辉的辞职请求,报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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