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淮南村干部方某挪用公款400余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牟利、借贷收息、给丈夫用于赌博,3月29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挪用公款案件。
2006年10月10日,淮南市人民政府印发《淮南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出台专项惠民政策,规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缴被征地农民集体和个人缴纳的保险费资金,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到年龄后领取养老金。2012年下半年,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建村村委会决定由村委会委员方某负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收缴及申报工作,方某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立账户,作为淮建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专户。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12月4日,方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专用公款400万元购买银行“七天通知”类存款。2013年1月18日,方某将400万元本金归还至该养老保险专户,非法获得利息0.726万元。2012年11月至2018年1月,方某陆续挪用160名村民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96万元,其中24万元给其丈夫胡某用于赌博,借贷给他人7万元并收取利息,其余钱款被其个人使用。因方某未给160名村民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部分村民已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年龄,方某为掩盖犯罪事实,采用手机转账方式私自支付给14人养老保险金共计5.1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方某在协助政府为村民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496万元,情节严重,其中407万元用于营利活动、24万元用于非法活动、65万元归个人使用,超三个月未还,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方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均无异议。该案未当庭宣判。
陈慧珺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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