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一治砂办大厨做“内鬼” 探听消息非法采砂

蚌埠一治砂办大厨做“内鬼” 探听消息非法采砂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作为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镇治砂办的厨师罗某标,在明知被告人江某建、赵某等五人未办理采砂许可证的前提下,仍组织、指挥五人在属于禁采区的淮河流域多次实施非法采砂活动,并多次指使被告人李某、程某刚为非法采砂活动提供帮助,为此,八被告人的共同行为违反了矿产资源法的规定,破坏淮河流域环境资源。今日中午,蚌埠中院开庭二审终审了此案,以非法采矿罪,依法维持了一审法院判决罗某标、江某建等人五年、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及并处的罚金。

经法院认定,罗某标系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镇治砂办厨师,其利用自己工作形成的便利条件,可以探听到市河道局、沫河口镇治砂办工作人员检查淮河流域沫河口水域是否有非法采砂活动的时间和地点等消息。被告人江某建、赵某、顾某会、李某喜、洪某君等人明知淮河流域禁止采砂,在未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为了让被告人罗某标为他们非法采砂活动提供查处信息,以给罗某标股份、提成的方式,邀约罗参与非法采砂活动。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被告人罗某标组织安排被告人江某建、顾某会等采砂船主避开市河道局、沫河口镇治砂办的检查,多次在淮河流域沫河口水域进行非法采砂活动。同时被告人罗某标为采砂船主联系买砂货船,直接向买砂船主收取部分卖砂款,之后再与采砂船主进行分红,并安排被告人李某、程某刚的吊机船为采砂船提供服务。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标明知被告人江某建、赵某等人未办理采砂许可证,仍组织、指挥五被告人在属于禁采区的淮河流域多次实施非法采砂活动,并多次指使被告人李某、程某刚为非法采砂活动提供帮助,八被告人的共同行为违反了矿产资源法的规定,破坏淮河流域环境资源;其中,被告人罗某标、江某建、李某喜、顾某会、洪某君、李某、程某刚非法采砂价值均在二十五万元以上,属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赵某非法采砂价值在五万元以上,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采矿罪,八人的共同行为违反了矿产资源法的规定,破坏淮河流域环境资源。给河道防洪、航运、水生态造成安全隐患,社会影响恶劣,系非法采矿共同犯罪主犯,应对全部非法采矿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遂维持了一审上述判决。

路子轩 吴晓云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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