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5月16日晚,铜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派出所民警在某小区内一饭店处理一起纠纷时,发现当事人王某有酒驾嫌疑,要求交警立即前往处置。
接警后,二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民警发现王某酒气熏熏,言语不清。面对询问有没有开车时,王某一会承认开车了,一会又矢口否认。民警随后在该小区门口找到了王某的轿车,并通过调取附近监控发现王某在事发时确实曾驾驶过该车,并将车子停在小区门口。
经调查,当晚王某在该饭店吃饭,酒足饭饱后驾车离开。他刚将车子开到自家小区门口,发现身上的包没带,于是返回饭店找包。店主称王某离开时已将包带走,双方发生争执,王某报警。派出所民警查看监控后发现王某在离开饭店时确实拿了包,但在进一步询问中,发现王某有酒驾嫌疑,于是通知交警前来处理。
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王某酒精含量高达24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通过进一步询问,王某最终承认了酒驾的事实。次日,酒醒后的王某更是后悔不已,他告诉民警,由于事发当晚喝了太多酒,离开饭店后也不知道把包放在哪了,误以为丢在饭店了,才闹出醉驾的事。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吴根枝 殷云忠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王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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