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随着个人信用体系的逐渐完善,失信将会给信用主体带来负面影响。信用污点是否会伴随一生呢?近日,亳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亳州市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对信用修复及信用修复的条件、信用修复的程序做出了规范。
办法规定;失信行为信用修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失信信息在“信用亳州”网站或者认定部门门户网站公示期限为1年的,失信主体可在公示期3个月之后向失信认定单位申请信用修复,自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计算。
(二)已对失信行为进行了纠正,完成有效整改。
(三)信用主体须提交《信用修复承诺书》,并通过“信用亳州”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可以信用修复的其他情形。
信用修复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一)提出申请。 (二)信用承诺。 (三)诚信约谈。
(四)专题培训。 (五)认定修复。 (六)备案管理。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毛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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