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9月17日,祁门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祁门县财政局农村财政管理局原局长王某贪污、受贿、玩忽职守一案,并联合纪委等有关部门组织20多名党员干部旁听案件庭审。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2009年12月至2010年7月间,利用其担任祁门县财政局企业科科长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虚报垫付补贴金额,贪污家电下乡政策补贴资金282056.61元;2010年至2014年,又利用其在祁门县财政局企业科和祁门县扶贫办工作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18000元;2012年至2014年,被告人王某在祁门县扶贫办工作任职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国家扶贫资金被骗720200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以贪污罪、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法庭针对控辩双方陈述意见,组织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质证、法庭辩论,整个庭审环节井然有序,经过二个小时的审理后,被告人王某在法庭作最后陈述时表示自愿认罪,并对其所犯罪行真诚忏悔。
该案将择期依法宣判。
程海卫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吴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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