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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亳州市、淮北市相继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其中,亳州市实行机动车污染控制措施,除基本民生保障车辆、执行任务特种车辆以及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和其他特定车辆外,城市建成区范围实施柴油车禁止通行。
根据亳州市环境监测站、市气象局及大气污染防治专家组预测预报,受污染传输和本地不利气象条件叠加影响,2月22日至25日,亳州市可能出现大气持续重污染过程。经亳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于2月22日8时启动II级响应。预警期间,除基本民生保障车辆、执行任务特种车辆以及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和其他特定车辆外,城市建成区范围实施柴油车禁止通行,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停止作业,机动车检测站停业。火电、火车站货场、粮库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停止货物运输和装卸作业(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同样受污染传输及本地污染叠加影响,芜湖市自2月20日至2月25日将出现持续重度污染过程。经芜湖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1 9年2月21日0时起至2019年2月25日24 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III级响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建立信息日报制度,每日1 5: 00 时前将预警情况(包括预警发布、调整、解除时间)、采取的主要措施等情况上报芜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落实情况上报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姚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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