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12月11日,黄山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春节期间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车实行临时加价的通知》,该通知由该委与黄山市交通运输局共同做出。
该通知称,为加强市中心城区春节期间巡游出租车客运市场管理,规范岀租车客运价格行为,维护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市中心城区(屯溪区、徽州区、黄山高新区)巡游出租车春节期间实行临时加价等事项通知如下:
临时加价收费标准。临时加价收费标准为每趟次计价器打表价外加价3元,加价时间为除夕零时至正月初六24时(共7天)
各出租车汽车公司应督促巡游出租车内醒目位置进行价格公示,加强巡游出租车行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将进一步加大出租车客运市场的监管力度,对在春节期间违反规定乱涨价、乱收费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理。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吴永泉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有奖征集新闻线索,可以是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一经采用将给予奖励。
报料方式:新安晚报官方微信(id:xawbxawb),大皖新闻“报料”栏目,视频报料邮箱(baoliao@ahwang.cn),24小时新闻热线:0551-62396200。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