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芜湖一男子的摩托车没有上大牌,为了方便,他竟然借用别人的摩托车号牌挂在自己的摩托车上。东窗事发后,他不仅面临大额罚款,还要受到一次性计12分的处罚。
3月19日08时20分许,芜湖市鸠江交警大队大队长胡泊早高峰期间,在鸠江区赤铸山路与安澜路交叉口跟班作业指导时,发现一名男子驾驶一辆芜湖牌照的两轮摩托车沿赤铸山路自西向东行驶至路口时,看到执勤民警欲掉头离开。胡泊将其牢牢控制后,现场移交给执勤民警。民警用警务终端平台查询发现,该驾驶员方某驾驶的摩托车所悬挂号牌系套牌。
民警经过询问了解到,方某的摩托车一直没有上牌,开着无号牌的摩托车不仅要躲避交警,前往加油站加油也很不方便。方某与一位同事的父亲认识,方某得知同事父亲有一辆摩托车多年未年审,无法上路,已经放在家里闲置多时。于是方某就将同事父亲车牌借来挂在自己车上,好方便自己上下班和加油。
方某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4项,在固定相关证据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3款处以4000元罚款,记12分。
许明发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孙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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