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淮北一男子葛某某因琐事与妻子发生口角,继而产生肢体冲突,葛某某竟用手臂勒死了妻子。9月17日,淮北市中院一审公开宣判,判决葛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经审理查明,葛某某与被害人朱某系夫妻关系,2019年10月26日晚,被害人朱某看到葛某某与女同事单独用餐,怀疑二人有不正当关系,当晚,二人在家中发生口角,并持续到10月28日早晨,当日上午,二人从争吵发展到肢体冲突,葛某某用左手臂从朱某背后紧紧勒住朱某的脖子,仰躺在床上,朱某不断挣扎,并称其难受,但葛某某仍未松手,继续勒住朱某的脖子,直至朱某不动才松开手臂,后发现朱某死亡。
经鉴定,朱某系被他人扼压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另查明,10月28日11时许,葛某某拨打110报警电话,后经刑警大队侦察人员口头传唤,被带至办案中心,葛某某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葛某某因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采用暴力手段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葛某某经口头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本案因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引起,葛某某认罪悔罪,其犯罪行为得到被害人近亲属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葛某某对法院认定事实部分提出异议,称自己刚开始时,只是勒住了朱某的胳膊,后来滑至脖子处,并没有一开始就想致其死亡。葛某某对判决结果也提出了异议,当庭表示自己将上述。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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