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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 7月10日晚上8时许,阜阳市在城区部分路段开展晚间酒驾稽查活动,目前,已查获四人,三男一女,对每人进行了处罚。其中,一人被处行政拘留。
7月10日20时25分,阜阳市交警二大队民警在北京路与颍州路交口查获一酒驾违法行为。司机李某某,1979年出生,颍东区新华办事处居民。其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32mg/100ml。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严肃处理。
7月10日20时29分,阜阳市交警二大队民警在北京路与颍州路交口查获一起涉嫌醉酒驾驶违法行为。司机梁某,1975年出生,颍泉区苏集镇居民。其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23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民警随即将其带往医院抽血送检,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7月10日20时35分,阜阳市交警三大队民警在和谐路与向阳路交口查获一起酒驾违法行为。司机刘某,1981年出生,颍东区正午镇居民。其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33mg/100ml。民警核查发现,刘某的驾驶证已被吊销。2017年,刘某在湖北武汉因醉酒驾驶被警方查获,其驾驶证被依法吊销,且5年不得重新申领。刘某因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车辆被处罚款1000元,因酒驾被处罚款1500元,并处行政拘留。
7月10日21时10分许,阜阳市交警五大队民警在沙河路与西湖大道交口查获一起酒驾违法行为。司机刘某某,女,1976年出生,颍州区文峰办事处居民。其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70mg/100ml。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严肃处理。
王鹏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王振宇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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