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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今年6月份一天,来合肥务工的定远县96年小伙黄某某在酒后意欲入室行窃,却因醉酒在失主家睡着了。被发现后,黄某某逃离现场,未盗窃成功,后被警方通知到案。日前,合肥市瑶海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某犯盗窃罪,判处罚金一千元(罚金已缴纳)。
经审理查明,2020年6月13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黄某某酒后至合肥市新站区京东方B5生活区某栋,从一楼开始层层推门意欲盗窃,至被害人高某家时,用劲将门推开进屋后实施盗窃,后因醉酒,便躺在屋内的床上睡着了,被害人高某被惊醒后,黄某某逃离现场。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黄某某在接到电话通知后主动归案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罚,系自首,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黄某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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