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 即时看

大志集团实控人涉嫌集资诈骗案最新进展:将择期宣判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1月2日至3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大志投资集团实际控制人凌正涉嫌犯集资诈骗罪,被告人李梅等62人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凌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造成15382人238787.80万元损失,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被告人凌正的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梅等人明知凌正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仍积极参与或提供帮助,均属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追究被告人李梅等人的刑事责任。 

在自行辩护时,凌正认为其的行为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应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其辩护人还称,应定性为单位犯罪。但公诉机关答辩认为,凌正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具有相关行为,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对本案是否构成单位犯罪,在案证据能够证实大志公司以犯罪活动为主要活动,其公司活动主要以凌正意志为准。

凌正补充辩护称,其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其认为资产评估太低,凌正认为他的资产应该属于所有投资人的,故请求法院认真核实,依法对其进行判处。

最后陈述时,63名被告人均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从轻、从宽处罚。

11月3日深夜10:40分许,法院宣布,经过两天的庭审调查,控辩双方的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本案的主要事实已经进一步查清,由于本案重大、疑难、复杂,不当庭宣判,待合议庭评议后再择期宣判。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