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9月10日上午,芜湖市交通执法支队接到一位姓朱的女士投诉。朱女士反映,9月8日17时30分,她乘坐出租车从芜湖市镜湖区徽商春天到云鼎国际,平时正常打表14元左右,当天打表却要16元,且在上车前她就告知了驾驶员她平常走的路线,但驾驶员临时变了道。
执法人员调查轨迹监控后发现,当天实际行驶路线和来电人所说的常走路线有差距,但路线相差不大,大约差0.6公里。于是,执法人员将司乘双方同时约到交通执法支队“司乘人员矛盾调解室”。
面对朱女士的投诉,驾驶员郭师傅表示“事出有因”。郭师傅称,当时正值下班车流高峰期,他就选择了另外一条车流量不太大的路线,由于没有事先征求朱女士同意,这才引发了投诉。
这是一起典型司乘双方沟通不畅的投诉案例。执法人员批评了驾驶员:“更改路线应提前和乘客商议,不能随意更换。”经过执法人员的现场调解,司乘双方达成和解。
司乘关系不是简简单单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需要双方的自我约束以及执法部门的监督。为了打造和谐的司乘关系,芜湖市交通执法支队成立“司乘人员予盾调解室”,通过该平台,执法人员和管理服务对象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表达诉求、化解矛盾、调处纠纷,推动交通执法向“合法、合理、合情”的柔性执法转变,改变以往行政执法重处罚轻教育、重法律轻情理的做法,最大限度化解当事人特别是出租车驾驶员等对象的抵触情绪。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孙芮
编辑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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