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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女友想看烟花,要求购买燃放。岳西小伙汪某为讨女友欢心,违规燃放烟花,最后被罚。
2月5日晚间九点半左右,岳西县天堂镇城北社区与第十一、十二网格单位开展“两禁”巡查值守工作时发现辖区内一男子在衙前河边燃放烟花。巡查人员立即制止,并上报岳西县城管局、城关派出所处理,在得到消息后,相关人员第一时间前往现场。
据了解,该男子姓汪,青天乡人,长期在外地务工,当日才从外地返岳。事发当晚女友想看烟花,要求购买燃放。由于男子不了解县城内禁燃禁放相关政策,吃完饭后男子便跑到衙前河东岸燃放烟花。
根据安庆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岳西县城管局已对该男子进行批评教育处理,没收未燃放的烟花,并处500元罚金。
董德景 左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蒋六乔
编辑: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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