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对宋金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大皖新闻讯  安徽省检察院11月22日发布信息,安徽省马鞍山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宋金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日前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宋金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宋金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大皖新闻记者 赵明玉

编辑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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