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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一直以来,患者出院支付都是“照单付费”,而这种“按项目付费”的方式正在向“按病种付费”转变。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安徽省医疗保障局近日印发《安徽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计划到2024年底实现全省统一的医保支付新机制。
那么,什么是DRG/DIP支付呢?DRG付费是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主要诊断、病症、手术处置、疾病严重程度及合并症、并发症等因素,将临床特征与医疗资源消耗相近的病人分入同一组,以组为单位打包确定价格、收费、医保支付标准。而DIP付费,是按病种分值付费,利用大数据将疾病按照“诊断+治疗方式”组合作为付费单位。
实际上,DRG付费和DIP付费都是“打包付费”的一种形式,不是简单地照单付费,而是要深化到医疗临床路径、检查检验、药品耗材使用、医疗服务的全过程,用支付的医保基金买到更科学、更优化、更有效的医疗服务。
按照方案,安徽将用三年时间,分级实施DRG/DIP支付方式改革。2022年底,全省17个统筹地区全面开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实现统筹地区全覆盖;2023年底,所有统筹地区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2024年底,基本建立全省统一、上下联动、内外协同、标准规范、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新机制。
安徽省医保局表示,目前,在已开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的14个统筹地区要总结改革经验,完善实施方案,推进实际付费稳定可持续。同时,新增亳州市、池州市以及省直医保在2022年开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2022年底前启动模拟付费;2023年6月底前实现实际付费。
据介绍,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是一项系统、全面、复杂的深入性改革,与医保领域的其他改革均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安徽还将依托省医保研究院等高校智库、国家及省级DRG/DIP专家等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研究、效果评估,充分运用研究成果,结合各地改革经验,指导各地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配套政策。结合省级统筹,研究探索在DRG/DIP中选择一种支付方式深入推进。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吴碧琦
编辑: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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