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赵家鹏、王福亮、颜智伟被决定逮捕

大皖新闻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13日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赵家鹏、王福亮、颜智伟决定逮捕。

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赵家鹏决定逮捕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赵家鹏(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赵家鹏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王福亮决定逮捕

辽宁省地质勘探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王福亮涉嫌受贿、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锦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对王福亮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颜智伟决定逮捕

福建省厦门市体育局原党组成员、巡视员颜智伟涉嫌受贿、职务侵占一案,由福建省厦门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对颜智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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