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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忠明任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据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11月15日,福建漳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任 命

林忠明为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决 定

林忠明代理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接 受

吴元祥辞去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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