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 即时看 »

租车公司额外收费? 三亚通报:取消经营资格、禁止从业、罚款10000元

凡大皖新闻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大皖新闻”,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大皖新闻讯 11月27日,根据网友报料“在三亚旅游期间租车被额外收取费用”,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对此进行了通报。大皖新闻以《游客在三亚租车被额外多收费?通报来了》为题报道。当日,三亚市交通运输局也对违规经营公司进行了通报处理。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通报说明,2023年11月26日下午,网传“在三亚旅游期间租车被额外收取费用”的视频引发媒体和网民关注,我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开展调查。

经调查核实,网民反映“哈啰租车”平台合作商家三亚二驴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存在违规经营行为情况属实,对该公司使用未备案车辆经营、无经营场所及未在服务平台明示收费标准等违规行为,现作出处理如下:

一、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三亚二驴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使用未备案车辆经营违规行为,作出罚款10000元的顶格行政处罚。

二、取消三亚二驴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资格,不得再从事汽车租赁经营,并责令“哈啰租车”“飞猪租车”等8大电商平台全面下架该公司及清退所属车辆。

大皖新闻记者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有奖征集新闻线索,可以是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一经采用将给予奖励。
报料方式:新安晚报官方微信(id:xawbxawb),大皖新闻“报料”栏目,视频报料邮箱(baoliao@ahwang.cn),24小时新闻热线:0551-62639900
如文中采用图片无法联系上作者,请通过baoliao@ahwang.cn与本网联系,提供姓名、联系电话、银行卡号、开户行信息和地址,以便支付稿酬。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