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2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吉平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吉平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8月1日通报,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吉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吉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大肆干预、插手金融机构职工录用、职务晋升工作,污染政治生态;廉洁底线失守,大肆收受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大搞钱色交易;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吉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吉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吉平(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李吉平,1955年生,辽宁大连人,毕业于辽宁财经学院(现东北财经大学)。高级经济师。1983年至1994年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1994年3月起在国家开发银行工作。1999年至2003年任国开行政策研究室主任,2003年至2007年任国开行四川省分行行长。2008年9月至2016年1月任国开行副行长。
担任国开行副行长期间,李吉平还兼任过中国开发性金融促进会副会长、执行副会长等职务。
卸任国开行副行长后,李吉平还多次以不同身份出席公开活动。
2019年12月,李吉平以中国开发性金融大讲堂组委会主席身份,在成都参加某论坛,并作“开发性金融在城市高质量发展中的战略新作为”主题报告。
2022年12月,李吉平以全国城投产业合作组织荣誉顾问身份,在福州出席某城市建设投融资论坛暨某城投产业合作组织年会。
大皖新闻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新华社、极目新闻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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