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5日,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人民检察院作出《撤回起诉决定书》,以马树山“不存在犯罪事实”为由,撤回对75岁的退休干部马树山的起诉。
2024年1月2日,年逾75岁的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退休干部马树山因通过邮寄信件给河北省、唐山市及迁西县党政领导干部,反映、举报现任迁西县委书记李贵富等人用人、城市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而被迁西县检察院向迁西县法院提起公诉,要求以犯诬告陷害罪、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月16日,迁西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2024】冀0227刑初1号),准许迁西县检察院撤回对马树山的起诉。
在这之前的1月15日,马树山获得取保候审,已经回到家中。
迁西县委门前,在迁西县城多条街道的树上都挂着满树的小红灯笼。
马树山一案,案发于2023年12月。
当年12月6日,迁西县委办公室向迁西县公安局报警,称收到多位工作人员转交的挂号信件,信件主要内容是反映李贵富及迁西县委组织部长郑艳华在人事任用问题上的不正常及不正当问题,以及城区主街道亮化工程的事项等等。这些信件反映的问题“无事实依据”。
2023年12月8日中午,年逾75岁的迁西县农业农村局正科级退休干部马树山,在其家中被迁西县公安局带走。次日,他被刑事拘留。12月20日,迁西县检察院对马树山批准逮捕。
同年12月28日,迁西县公安局对此案侦查终结,以马树山涉嫌诬告陷害罪,向迁西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5天之后,即2024年1月2日,迁西县检察院向迁西县法院提起公诉。此时,迁西县检察院指控马树山的罪名已增加到两项:其一,诬告陷害罪;其二,诽谤罪。
1月12日当晚,河北省数个省级部门派员来到迁西县。1月13日上午,上述河北省级部门及对应的唐山市市级部门,在迁西县看守所会见了马树山。
1月15日,迁西县法院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书》,准许马树山取保候审。当日下午5时许,他在当地社区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回到了家中。
同日,迁西县检察院作出《撤回起诉决定书》,“以不存在犯罪事实为由”,对马树山撤回起诉。
值得一提的是,在马树山被羁押期间,他的律师曾向迁西县检察院提起“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对马树山取保候审。不过在2023年12月29日,这一申请被迁西县检察院拒绝,理由是“(马树山)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有社会危险性”。
长期捐资助学、扶危济困的“迁西好人”马树山
生于1948年6月的马树山,为河北唐山迁西人,是迁西县农业农村局的正科级退休干部。
据经济观察网,马树山的家是一栋建于1992年左右的平房,偏居迁西县城一隅。家中的家具、电器非常老旧,大多数的样式还停留在20年前,没有电脑,他的手机则是非智能的“老人机”,有几个按键已经磨损看不清了。屋子里的取暖,靠自己烧炕。洗手间因为冬天太冷水管会冻上,上厕所需要去到屋外的公共卫生间。
河北省文明办在2016年发布的马树山的照片
马树山家中的客厅以及一间类似书房的房间里,摆满了锦旗、获奖证书、照片,包括迁西县代各庄村村支部、村委会赠送给马树山的“捐资助教办文艺 回报家乡赤子心”的锦旗,以及河北省级部门给他颁发的“河北省优秀离退休干部党员”荣誉证书等等。
马树山的妻子与马树山同年同月出生,她说,退休之后的马树山非常热心公益,一直用他不多的退休工资,拿去捐资助学、扶危济困,也支持当地的乡土文艺工作。
同时,马树山还“爱管闲事”,“七十多岁了,尽管有心绞痛、腰椎间盘突出等毛病,却经常骑着他的自行车出门溜达,走村串户,了解民意民情。回家时,往往搞得‘一身泥水一身汗’。我常笑话他,能不能少出去点,好给家里省点水、省点电。”
马树山的邻居们谈起他,也说这是个难得的好人,总是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助别人,还喜欢“打抱不平”,而且“干劲十足”,“完全不像70多岁的样子”。
据新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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