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 即时看 »

上海一小区道闸升降杆失控弹起击中电动车主,物业担责7成,赔偿32万余元

凡大皖新闻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大皖新闻”,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大皖新闻讯    上海的柳先生(化姓)骑车去朋友家做客,但不成想,在返程出小区时,道闸升降栏杆突然失控弹起,其被狠狠击中受伤,造成多级别伤残。事后,柳先生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日前,上海市崇明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物业公司担责70%,赔偿柳先生人民币32万余元。

公开的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2022年9月27日,原告柳先生骑电瓶车前往某小区访友,返程路过小区门岗时,道闸升降栏杆突然失控弹起,击中柳先生左脸颊下侧。因创伤性硬膜下出血,柳先生住院治疗近一个月。经鉴定,柳先生为多级别伤残。

柳先生认为,自己受伤系小区物业公司管理不当所致,故要求物业赔偿损失46万余元。

物业公司辩称,其不应当承担责任,因为事故发生时,小区实行“一门进出”,并设置了安全提示,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柳先生驾驶电动车时不佩戴头盔、不减速慢行,应当对自身损害后果负全部责任,且柳先生某方面的伤残与其自身机能退化有关,故物业不应当承担责任。

法院认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物业公司称,事发时,小区实行“一门进出”管理,事故发生地的进出口处于封闭状态。但根据监控录像,该周围无警示牌和交通锥。另外派出所询问笔录内容,也证明道闸栏杆存在反光标志不明显的问题,审理中物业公司未能提供道闸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记录。故作为道闸栏杆的管理单位,物业公司疏于管理维护,道闸升降栏杆失控弹起导致柳先生受伤,在安全保障管理上存在严重不足,对柳先生的损害后果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柳先生自述其并非涉事小区业主,事故发生前曾驾驶机动车到该小区访友,事故发生当天是其第一次骑电瓶车到该小区访友。根据监控显示,柳先生驾驶电瓶车转弯,车速过快,路过小区门岗时未能减速推行,又未戴佩头盔,柳先生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对本次事故产生的损害后果具有疏忽大意的过错。

综上,法院酌定被告物业公司承担70%的赔偿责任,剩余30%责任由原告自行承担。

综上所述,判决被告物业公司赔偿原告柳先生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20,104元。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编辑  张思平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有奖征集新闻线索,可以是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一经采用将给予奖励。
报料方式:新安晚报官方微信(id:xawbxawb),大皖新闻“报料”栏目,视频报料邮箱(baoliao@ahwang.cn),24小时新闻热线:0551-62639900
如文中采用图片无法联系上作者,请通过baoliao@ahwang.cn与本网联系,提供姓名、联系电话、银行卡号、开户行信息和地址,以便支付稿酬。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