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毒俱全”的女正厅,被捕!

7月12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山东省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副主任边祥慧(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边祥慧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五毒俱全”的女正厅

新年首个工作日被查

2024年1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边祥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边祥慧,女,1963年5月生,中共党员,1983年7月参加工作,山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她曾任山东省统计局投资处副处长、调研员,山东省统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威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威海市委副书记等职。2012年1月,边祥慧任青岛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至2020年转任济南市委副书记。2022年1月任山东省政协秘书长,后担任省政协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值得注意的是,边祥慧曾担任中央第五巡视组副组长。

今年6月,边祥慧被双开。通报里她被批“五毒俱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经查,边祥慧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他人在人事方面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反工作纪律,出国考察期间擅自变更路线;不重视家风建设,对家人失管失教;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干部任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边祥慧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边祥慧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此外,边祥慧与落马的副部虎孙述涛多有工作交集。

2023年3月28日,孙述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公开资料显示,孙述涛,男,汉族,1965年1月生,山东高密人,研究生,农学博士,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

孙述涛自参加工作以来,其任职轨迹从未离开过山东。

1983年,孙述涛进入山东农业大学林学专业学习后留校工作。1991年9月,他进入南京林业大学先后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毕业后回到山东农业大学林学院任教,后任山东农业大学林学院院长。

2001年1月,孙述涛步入仕途,历任菏泽市副市长,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干部学院院长等职。2008年,孙述涛任威海市市长,2011年12月任威海市委书记。2018年1月,孙述涛升任山东省副省长,同年5月任济南市委副书记、代市长,6月去代转正。2023年1月,孙述涛担任山东省政协副主席。

然而履新仅仅两个月后,他就官宣落马。

孙述涛担任威海市委副书记、市长时,边祥慧为威海市委副书记。孙述涛担任济南市委副书记、市长时,边祥慧为济南市委副书记。2022年3月至2023年初,两人均为省政协党组成员。

2023年10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孙述涛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经查——

孙述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长期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疗养安排和宴请;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利;

通过私营企业主获取高额理财收益,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大搞权色、钱色交易;

政绩观扭曲,为谋求个人进步搞经济数据造假;

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孙述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2024年6月5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东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孙述涛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孙述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孙述涛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3年,被告人孙述涛利用担任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山东省威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威海市委书记,山东省济南市委副书记、市长,山东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和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9亿余元。

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孙述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鉴于孙述涛大部分受贿系未遂,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已全部查扣到案,对其依法可予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中宏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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