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9月11日,大皖新闻报道了宿州王先生的求助。据王先生介绍,他于2022年6月18日,通过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竞拍获得车牌号为京NW2322奔驰轿车一台,但在北京车管所办理过户时,却被告知该车已于2018年报废。报道刊发后,引发广泛关注。
11日傍晚,王先生告诉大皖新闻记者,11日上午,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有人员给他打来电话,“主要目的是建议我提执行异议”。然而,王先生对此持谨慎态度,认为这可能是“圈套”。尽管如此,王先生表示此次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人员的态度比之前好多了,“至少愿意和我交流了,说话也不像之前那样不留任何余地了,下午,柳州中院执行局有一位女工作人员给我打了电话,询问我有什么诉求。”
王先生告诉大皖新闻记者,他目前的诉求是退车退款,并要求责任方承担修车费用,“现在的情况是柳州中院出售报废车辆,其行为是非法的、无效的,依法应该解除买卖合同并赔偿损失。”
对于王先生诉求,9月11日傍晚,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黄女士向大皖新闻记者反馈了相关情况,她表示已经看到了相关报道,非常感谢新闻媒体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也很重视王先生反映的问题,“我们也高度重视,正在处理,到时候会有反馈。”
黄女士同时表示,关于是否拍卖了报废车的问题,目前尚无定论,需要进一步的调查与材料补充,“然后该怎么处理,我们研究之后再定。”
大皖新闻记者 许佳 实习生 王欢
编辑 张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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