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李玉前被控杀妻灭子案”重审二审在贵州高院开庭。当天,李玉前的直系亲属赶到法院旁听庭审。
贵州高院外
李玉前的弟弟李玉刚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介绍,李玉前系家中第三子,从小成绩就很好,考上大学后家里人很激动。大学毕业后,李玉前找到了份不错的工作,家人也为他感到骄傲,毕竟在当地能考上大学的不多。
李玉刚说,当年案发后,家里人得知消息时很震惊,也很痛心及气愤,大家都在传李玉前是杀人凶手,他们的内心很煎熬,“说是他干的,我们心里都凉了。”但直到一审开庭,没有证据指向凶手是李玉前,家人选择相信李玉前并为其申诉。
这些年,家人一直为李玉前案四处奔走。李玉刚称,家里老人及李玉前的岳父母也为其申诉,甚至坐在轮椅上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我们坚持了这么多年,坚持要查明真相,如果是他干的,他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不是他干的,我们肯定要为他争取,要么死刑,要么无罪。”
李玉前在法院外接受媒体采访
极目新闻此前报道,2001年3月,六盘水水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铁厂铸铁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李玉前的妻子谢某明及其3岁儿子遇害。李玉前以及和他有地下情的厂内女工孟某红,被指杀人及分尸抛尸。2001年9月10日,六盘水中院一审判决:李玉前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孟某红构成包庇罪,判处8年有期徒刑。在庭审中,李玉前当庭翻供,称自己受到刑讯逼供。
2001年11月20日,贵州省高院二审裁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此案发回六盘水市中院重审。2003年12月1日,六盘水中院再次认定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但改判死缓。此后,李玉前一直喊冤,在狱中坚持申诉。
2016年,贵州高院再次对该案裁定发回重审。2022年12月,李玉前经过多次减刑后刑满释放。2023年8月,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宣判,李玉前依旧被认定有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李玉前随即提起上诉。2025年6月10日,案件重审二审在贵州高院开庭。
(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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