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院长曹玉磊”?假的。6月23日,大皖新闻记者从清华大学经管学院获悉,该学院院长是白重恩教授。那么,曹玉磊到底是谁?
企业发文称“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院长曹玉磊”参加活动
6月22日,一家名为“海宁上川商务发展有限公司”的微信公众号发布题为《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浙江分院正式揭牌 赋能浙企高质量发展》的文章。文章称,6月22日上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浙江分院签约授牌在海宁上川商务有限公司举行。仪式中,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院长曹玉磊与桐生文化董事长陶云峰完成战略签约与分院授牌。
大皖新闻记者查询发现,5月2日,一家名为嵊州市中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司发布题为《清大经管学院曹玉磊院长到公司考察指导》。文章第一段提到,2025年4月28日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执行院长曹玉磊一行莅临嵊州市中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考察指导工作,受到了公司领导的热烈欢迎。
此外,在一篇名为《清大高级工商管理(建筑业)总裁研修班32期结业典礼圆满落幕》的文章中,曹玉磊是清大经管院长。这篇文章提到,“曹玉磊”出席的“清大高级工商管理(建筑行业)总裁研修班”学习费用为62000元。费用涵盖课程学习、讲义、建立档案、学员证、学习用品等各项费用。
当事人:清大经管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不是一回事
曹玉磊到底是谁?大皖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名为“清大经馆”的微信公众号中,多篇文章提到,曹玉磊是清大经管执行院长。
天眼查显示,曹玉磊是北京清大聚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曾是北京清大纵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
对此,6月23日,大皖新闻记者联系到曹玉磊本人。对方告诉记者,他是清大经管执行院长,和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没有关系。记者质疑这两个名称高度重合,曹玉磊称,“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和清大经管不可能重复”。
曹玉磊称,6月22日他去海宁参加了在上述公司举行的活动。但是对于该公司发布文章提到他是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院长,曹玉磊自称,“是写错了,昨天晚上我已经找他们了,撤掉这篇文章,现在我在和他们交涉处理此事。”
同时对于上述嵊州市中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司发布“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执行院长曹玉磊”的信息,曹玉磊回应称,“他写是他写,我没让他写,我也不知道什么情况。”
“清大经管是我自己起的名字,和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不是一回事。”曹玉磊告诉大皖新闻记者,他对外也没有说过自己是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院长。
相关企业:搞错了,有误导
为什么上述公司在微信中将曹玉磊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相关联呢?对此,6月23日,大皖新闻记者也联系到嵊州市中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杜立山。
杜立山告诉大皖新闻记者,曹玉磊没有说他是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执行院长,他的身份介绍写的是清大经管执行院长,“我们邀请他来公司是想开展合作,我以为他是清华大学的。”杜立山表示,现在他才知道清大和清华大学不是一回事,“我们的文章有点夸大其辞了,当时文章发出来也没给对方确认,可能是我们搞错了,有误导,现在我们文章已经撤掉了。”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目前正在处理中
6月23日,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了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曹玉磊不是该学院院长,学院院长是白重恩,学院也没有名为曹玉磊老师。至于此事学院如何处理,还要等统一通知。
随后,该学院另外一名工作人员也告诉大皖新闻记者,已经知道到此事,目前正在处理中。
6月23日,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发布严正声明。近期,个别社会人员以“清大经管学院院长”“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等虚假身份公开活动。对此,学院声明如下:
学院教师相关信息均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公开,请公众注意辨别。如发现任何违法行为,公众可向公安机关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相关侵权行为,学院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等权利。
律师观点:属于盗用、假冒清华大学相关名称的行为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付建认为,“曹玉磊”虚构“清大经管”身份,企业误认为是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院长,属于盗用、假冒清华大学相关名称的行为,容易使公众产生混淆,误以为其与清华大学存在关联,损害了清华大学的名称专用权,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构成对清华大学名称权的侵犯。
付建表示,“清大经管”与“清华大学经管学院”,让人混淆,使他人陷入认识错误,支付大额培训费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大皖新闻记者 余康生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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