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新闻令人唏嘘:湖南工人赵明在夜班前出门买烟,返程途中遭遇车祸身亡。这本是一场人间悲剧,却因是否属于“工伤”演变成了一场长达数年的法律拉锯战。最终湖南高院一锤定音“应认定为工伤”,终让这个看似一个普通工人的生命故事,成为照见中国法治进程的一面镜子,折射出法律条文与人性温度的深层对话。
先让我们来回顾一下事件的过程:2018年5月12日,赵明像往常一样在公司食堂吃完晚饭后,于18时25分左右离开宿舍去镇上为自己购买香烟。不幸的是,在返程途中被车撞倒身亡。尽管交警认定赵明无责,但当地人社局以“外出办私事”为由拒绝认定工伤。家属不服,经过一审、二审,直至高院再审。今年6月,湖南高院最终裁定:赵明是在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认定为工伤。
回到案件本身,核心在于如何定义赵明“上下班途中”的合理时间与合理路线。人社部门最初以“买烟属私事”为由拒绝工伤认定,其逻辑链条看似严谨,但实则不合情理。因为,机械式理解法律条文,显然忽视了现代社会中人们复杂多变的生活方式以及劳动者的基本需求。
“合理时间”“合理路线”,法院最终用这八个字推翻人社部门的认定。法院认为,买烟虽然是个人行为,但它属于人的日常生活所需,赵明返厂路线明确合理,完全符合“上班途中”的空间要求。更重要的是,晚班前的准备工作也需要一定的时间,赵明提前返回公司正是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可见,这一判决不仅是对赵明及其家属的慰藉,更是对“法律不应是冰冷条文的堆砌”的生动诠释。
工伤认定的本质,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劳动者在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同时,自身安全理应得到周全的保护。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劳动者为了满足日常生活所需,不得不在通勤路上处理一些琐碎事务,比如买菜、接孩子,亦或是如赵明这样买包烟提神。如果这些日常生活行为都必须严格限制在所谓的“合理路线”内,那么劳动者的自由度将大大受限,不仅不符合生活实际,也背离了工伤保险制度的初衷。因此,工伤认定标准不应成为束缚劳动者的枷锁,应该更加人性化、更具包容性。
此次湖南高院的判决,不仅让人在冰冷的法律条文中看到人间烟火气的温情,也必将在以后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范例。它提醒我们,工伤认定应摒弃机械思维,回归到对劳动者实际状况的关注。在今后的工伤认定工作中,相关部门需以更全面、更人性化的视角,审视每一起事故,让工伤保险制度真正成为劳动者的坚实后盾。因为,只有当法律真正站在劳动者一边,才能在实现公平正义的同时兼具生活的温度。(袁星红)
编辑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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