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串网红“罗大美”遇害案于7月29日上午9点在南阳市中级法院再次不公开开庭审理。上午8点30分,在法院诉讼参与人通道口附近,媒体记者和自发赶来的网民,将罗大美家属围在人群中。罗大美母亲表示,希望判处三名凶手死刑,自己会坚强努力,为儿子讨回公道。
7月29日上午8点40分,案件即将开庭,“罗大美”的父母和妹妹在法院附近,接受媒体采访,有热心人给家属送来饮料。
澎湃新闻注意到,有人现场表示支持、同情罗大美家属,还有人给罗大美家属送来饮料。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殁年30岁的尚某锋是河南许昌人, 2018年开始“反串”直播表演,后取名“罗大美”。
公诉机关指控,余某生与其同居女友沙某姣、南阳某整形医院业务员杨某多次商议对罗大美抢劫、勒索钱财。2023年7月5日晚,按照余某生指使,杨某将罗大美诱骗至余某生租住处,余某生使用尼龙绳等工具将罗大美手脚捆绑、在嘴上贴封条,开着罗大美的保时捷轿车将其转移至南阳市南召县南河店镇桑树坪村一处闲置平房内。在桑树坪村,余某生逼迫罗大美向沙某姣转账共计200余万元。得手后,余某生于7月7日凌晨将罗大美残忍杀害,并将尸体运至自家红薯窖边掩埋藏匿。
罗大美的妹妹尚女士告诉澎湃新闻,第一次开庭时,公诉机关以余某生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建议判处死刑。对沙某姣、杨某建议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到死刑。罗大美母亲表示,只有案件尘埃落定,他们才能开始新的生活。
起诉书显示,今年44岁的余某生曾有多次抢劫案底。
7月28日,知情人士告诉澎湃新闻,2001年6月,主犯余某生等9人因犯抢劫罪,被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分别判处五年到十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法院认定,9人结伙采用暴力或持刀相威胁等手段,抢劫他人钱财,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在法院认定的6起抢劫事实中,余某生被认定抢劫四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被判处刑期最重的。
知情人士介绍,判决书显示,余某生绰号“黄毛”,其2000年多次参与抢劫,被抓时还不到19岁。其中,三起是持刀抢劫营运的面包车、三轮车司机,分别抢走现金200元、现金60元和数字传呼机一部、现金47元。另一起则是在河边将一男一女拉至河堤下,令其蹲下,对其殴打,抢走男子传呼机一部,女子手机一部。2010年6月,余某生刑满释放。刚过半年多,2011年1月27日,余某生再次因抢劫犯罪被刑事拘留。这次,仍是抢劫出租车司机,抢得现金300元。2011年5月,余某生再次被卧龙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至2015年1月26日),并处罚金3000元。
2023年8月,余某生因涉嫌抢劫、杀害罗大美,被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据知情人士介绍,余某生还有赌博恶习。
(澎湃新闻)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