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红说|对刘鑫,保持适度不宽容不见得是件坏事

关于江歌妈妈和刘鑫这一段恩怨,我先说观点吧。

我并不认为江歌就是替刘鑫死的,也不认同对于刘鑫喊打喊杀,我同意刘鑫也是受害者,但是,我更不认为这次煽动网民情绪的是咪蒙或其他公号主。

始作俑者,难道不是试图“让江妈和刘鑫消除一些误会”,希望江歌妈妈谅解刘鑫的王志安他们吗?逼别人宽容,难道不是像逼别人道歉一样粗暴无理吗?即使,将这种逼迫表达得很含蓄或者高冷。

与“罗尔募捐”“产妇跳楼”等事件不同,江歌妈妈和刘鑫之间的恩怨并不是一爆发就开始发酵的。之前,此事已经屡现于各大媒体,但并未引起像当下这样多的关注。

此事成为热点事件乃至引得咪蒙都来蹭这个热点,是在王志安团队制作的《局面》节目播出之后,该节目全面展现了刘鑫的畏缩冷漠没担当,同时又试图消弭江歌妈妈和刘鑫之间的敌意,使得节目的调子变得非常古怪。咪蒙的那篇“雄文”能够再次成为爆款固然和她善于煽动情绪有关,但也不得不说,这一次,她呼应了大众心里那点说不出来的感觉。

江歌妈妈不可以怨恨刘鑫吗?的确,刘鑫也是受害者,不能说江歌就是替她死的,她们谁都不该死,但作为一个人,刘鑫真的就不负有道义上的责任吗?前不久那个医生劝阻老人在电梯里抽烟,老人心梗发作致死事件,医生表示,虽然他不认为自己有任何过错,但对于老人的死亡,他也感到很内疚,愿意补偿老人家人一笔钱。

在各种案件的判决结果里,我们也经常看到无过错方的道义补偿。有时这种补偿也不完全体现于财物,也表现默默承受责难,有所牺牲。我曾看过一个小说,说一对好友,开车出去玩时,出于某种恶作剧心理,有意躲闪发传单者,发传单者着急追他们的车,竟然被另外一辆车撞死了。

这两个人并不负有任何法律责任,但他们从此以后再也没有见过面,他们不能对一个人的死无动于衷,牺牲这段友谊,是他们的自我责罚。

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扛着对于伯仁的内疚,扛着来自四面八方即使很无理的责难,就是一种道义担当,但很可惜,刘鑫并没有做到。在江歌去世第四天,她因为怨恨江歌妈妈曝光凶手可能是她的前男友,便以“不会出庭作证”相威胁,她和她的家人,只想迅速切断这件事,摆脱干系,刘鑫的妈妈甚至对江歌妈妈吐出“那是你女儿命短,她没有救我女儿”这样冷血的话语。

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江歌妈妈感到的不只是悲愤,还有屈辱,江歌对于闺蜜的善意乃至热血,看上去是不是很像个笑话?闹到这个地步,还指望江歌妈妈释然,简直是一种天真到残酷的愿望,引起公众反弹,在所难免。

我们现在喜欢讲宽容,但是,是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必须宽容呢?到了江歌妈妈这一步,背负着怨恨,也许比假装宽容对她更好,同时,容许大众一定范围内的愤怒,是对于热血的补偿,也是对于不安全感的安抚。

然而,那些提倡宽容的人,却不能够容忍这样一点点不宽容,甚至于不惜把全人类拉到和刘鑫一样的道德尺度,认为她犯的不过是全人类都会犯的错,质问大众:如果是你,你会不会做得更好?可是,刘鑫做得算好吗?就不说她有没有锁门了,各种恶语相向,避而不见,高高兴兴发朋友圈,到微博上请求大众为她伸张正义,更坏还能怎样?

至于说为什么都盯着刘鑫而不是陈某,陈某本来就是杀人犯,法庭自有公断,本来也没什么好说的啊。

即使是这样,我也不赞成对刘鑫的各种人肉,当然江歌妈妈不得不借此逼刘鑫露面是更为复杂的一件事。窃以为,无关法律的事儿,公众可以做的只是谴责,单单是谴责这种恶行,而不是针对个人,同样能够安抚人心,超越这个尺度,就有借这件事释放戾气之嫌,也是本末倒置了。

作者: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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