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滁州频道讯 滁州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明年1月1日起,该市医将实施新的医保体制,此消息一经公布便引起当地市民的普遍关心。
记者获悉,今年10月,滁州、合肥、蚌埠三市同时被列入我省开展医保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滁州市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快速有效地推进,在多方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滁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率先实施新办法。
滁州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宋延举告诉记者,此次医保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主要是整合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保障行政管理职能,提升医保服务效能,提升便民服务,为市民提供“一站式”服务。
宋延举说,今后该市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一在新成立的市、县两级医保中心经办。此外,该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实行“五统一”政策,即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缴费标准,统一缴费时间,统一药品目录,统一医保待遇。
据了解,具有滁州市户籍的城乡居民、非本市户籍的常驻人口和在校学生,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每年城乡居民医保将在统一时间实行统一的缴费标准;为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居民医保用药需要,该市将城镇居民医保药品目录3751项,新农合药品目录2369项进行筛选、整合,最后将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统一确定为4552种,极大地提高了城乡居民医保用药需求,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
与此同时,为充分发挥医保杠杆作用,新办法还积极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按照医疗机构层级从高到底依次提高医保待遇,鼓励城乡居民首诊在基层,小病在基层,且尽可能在市域内就诊。
宋延举说,该市医保管理新体制运行,关系到每个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将会密切关注和跟踪运行效果,及时发现并解决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新办法。
黄元明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 叶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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