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红说|真实的崔莺莺,为爱变得低自尊

《红楼梦》里袭人发现宝玉和黛玉的恋情,又惊又畏,从此后日夜悬心,还建议王夫人“变个法子把宝二爷弄出园子去”,她因此饱受诟病,被指为破坏宝黛爱情的元凶。

但是,如果我们能够站在她那个时代看一下,你可以说袭人见识不高,但不能据此就说袭人完全不为黛玉着想,事实上,在那样一个时代,一头扎进不曾“过了明路”的爱情,的确是凶险之事。就像走进一座雾气弥漫的森林,一片陌生的水域,即使对方有良心,还有造化弄人,何况良心这东西,就像月亮,保不齐什么时候就被天狗吃了。

就像崔莺莺所经历的那样。

这里说的不是《西厢记》里的崔莺莺,是《西厢记》所本的唐代小说《莺莺传》里的崔莺莺。小说出自元稹之手,据说是自传体,故事的开头倒与戏剧相似,都是年轻书生,或赶考,或浪游,路过普救寺,帮了同样寄宿在这里的崔家一个忙,张生因此见到了崔莺莺。

《西厢记》里说两人初见时张生的惊艳是“正撞见五百年前的风流业冤”,《莺莺传》里没这么夸张,只说她“颜色艳异,光辉动人”,张生“惊,为之礼”。

私下里他就没有这么斯文了,是抓耳挠腮的猴急,要崔莺莺的丫鬟红娘帮自己传情达意。红娘先是被他吓了一跳,然后问,你为什么不光明正大地来求婚呢?张生说,我这个人啊,一向矜持,一般的人都看不上,但是“昨日一席间,几不自持。数日来,行忘止,食忘饱,恐不能逾旦暮。若因媒氏而娶,纳采问名,则三数月间,索我于枯鱼之肆矣。”意思就是我已相思成灾,完全等不得了。

张生这话术掌握得倒是极好,红娘被他打动了,给他出主意说,崔莺莺这个人,特别矜持,但她是个女文青,感情特别丰富,您可以试试写点什么打动她,除此之外,也没有什么好办法了。

张生大喜过望,写这种东西他最拿手,两首《春词》打动了崔莺莺的芳心,崔莺莺回复他:“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

张生知道这二十个字说的就是时间地点,第二天晚上他踩着杏树翻过墙头来到崔莺莺的房间,没想到崔莺莺穿得非常周正,还把他好一通数落,说您帮过我们,我们很感谢,但您也不能干这种事儿啊。我想把这个意思告诉您,又不能托小丫鬟,所以把您约了来,是想当面跟您说明白。

说完,崔莺莺转身就走了。张生呆了好半天,也觉得没意思,翻墙离去了。

《西厢记》崔莺莺剧照

到这里张生基本上已经绝望,哪曾想忽然间峰回路转,某个夜晚,红娘抱着被子枕头来到他的房间,然后崔莺莺就娇滴滴羞答答地出现了。“是夕旬有八日也,斜月晶莹,幽辉半床。张生飘飘然,且疑神仙之徒,不谓从人间至矣”,直到“寺钟鸣,天将晓,红娘促去”,崔莺莺还“娇啼宛转”地舍不得离开,整个晚上她没有和张生说一句话。

张生陷入巨大的不真实感里,这难道是在做梦?又看到“妆在臂,香在衣,泪光荧荧然,犹莹于茵席而已”,才确定她曾经来过。

从疾言厉色到自荐枕席,为何崔莺莺前后差别如此之大?是她太矫情吗?倒也不是,我们如果站在她的角度,不难理解她内心的矛盾。

张生这个人,“性温茂,美丰容”,又那么会说情话,让她很难不心动。但是,在那个时代里,女子是不可以随随便便心动的,世事多变,贸然进入这爱情,如同赴汤蹈火。

她严词拒绝张生,何尝不是想给自己一个了断,亲耳听到自己对于这感情的宣判。可是,嘴里说着拒绝,身体却想朝他靠近,当理智终于败下阵来,她在张生面前还能有什么话说,她热情似火,又软弱如泥,这两点都让她无地自容。

俩人就这么过了一个月,张生有意去和崔莺莺的母亲郑氏求婚,看上去即将花好月圆,忽然变成了“张生将之长安”。

这就太奇怪了,他早不去晚不去长安,偏要这会儿去,去之前也可以把这件事解决掉啊,花不了多少工夫。但他只是转头去安抚和说服崔莺莺,崔莺莺满脸愁怨,没有说什么,张生临走前的那个晚上,崔莺莺也没有到他房间里来。

有很多事情,当事人最明白,张生也许真的曾经想去求婚,只是,往往到了关键节点,人们才最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和不想要什么。比如,你要付款的时候,才会听到自己心里说,我并不是特别想买下这件大衣。对于张生而言,他若是发现自己不想求婚,就只能去长安。这一点,崔莺莺看得真真亮亮的,却也无话可说。

崔莺莺和红娘剧照

又过了几个月,张生再来蒲州,和崔莺莺私会数月,不再提求婚这件事。等到他再次要离去时,崔莺莺说:"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必也君乱之,君终之,君之惠也;则殁身之誓,其有终矣,又何必深感于此行?”

这话的意思是,始乱终弃是正常现象,您若娶了我,是您的大恩大德,您若不娶我,我也不敢怨恨,即便是海誓山盟,也有终了之时,又何必有太多感触。

这个话,未免也太低自尊了,但确乎是事实。她不走寻常路,孤注一掷地投入这感情,她的命运,就只能由张生决定。“拼将一生,尽君一日欢”,可你知道,欢好背后,还有什么吗?

在长安,张生告诉人们,他放弃崔莺莺,是因为"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使崔氏子遇合富贵,乘宠娇,不为云,不为雨,为蛟为螭,吾不知其所变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据百万之国,其势甚厚。然而一女子败之,溃其众,屠其身,至今为天下僇笑。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

意思就是崔莺莺是个妖孽,将来还不知道什么样呢,咱接不住,只好忍了。如此无耻的说法,却在他的朋友圈里获得点赞,都说他是善于补过之人——却原来崔莺莺那赴死般的深情,只导致了他的过错。

但他又为此事深感得意,到处宣扬,“时人多闻之”。他和他的朋友们围绕这件事写下长长的诗,成为当时的文化圈里比较著名的八卦事件。

太可怕了,也太恶心了,戏剧不可以这样演。于是在王实甫的笔下,就变成了人定胜天,纯洁的爱情战胜了复杂的命运,有情人终成眷属,成就了少女们喜闻乐见的白日梦,同时激发着一代又一代少女,怀揣浪漫的梦想,蠢蠢欲动,前仆后继。

作者 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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