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了解到,通过“禁新建”、 “减存量“、“关污源” 、“进园区”、 “ 强机制”等五大行动,安庆市守护了一江清水。
“禁新建”行动。在沿江1公里范围内,不新批不合规建设项目,不布局新的工业园区;对已批未开工项目依法停止建设,重新选址;对在建工业项目开展检查评估。在沿江5公里范围内,严格控制重化工、重污染项目,严禁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在沿江15公里范围内,全面执行长江经济带市场准入禁止限制目录,坚持“五个严格把关”,做到“五个一律不准”。
“减存量“行动。一是分类处置“污乱散”企业。对“污”的企业,采取果断治理或关停措施;对“乱”的企业,采取针对性措施整改并完善相关手续,确保合法合规生产经营;对“散”的企业,排出入园计划,有序加以组织引导。2018年以来,全市共排查“污乱散”企业310家,已完成整治154家。二是坚决淘汰关停落后产能。坚持依法依规关停退出落后产能,坚决打击取缔“地条钢”,认真开展专项检查。三是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强对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监管。
“关污源”行动。管住港口船舶污染,出台《安庆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管住入河排污口、城镇污水垃圾;管住农村面源污染,坚持五类并举(农牧畜禽渔)、“一类一策”;管住固体废物污染,按照“四同时”要求,大力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系统推进“三长制”工作,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责任体系,落实“五绿”要求,开展以河湖清洁为主题的“五清”行动。加大湿地保护和修复力度,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进园区”行动。加快搬迁企业进园区,对沿江1公里范围内的10家“污乱散”企业进行了分类整治,已完成6家。推进新建项目进园区。加快开发区优化整合,按照“一县一区”要求,我市17家省级以上开发区整合为12家,清理撤销了10个乡镇工业集中区。园区污水处理实现全覆盖,将集中式污水处理企业纳入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双随机”抽查范围。全市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并实现达标排放。环保设备运行基本全覆盖,环保数据监测覆盖面扩大,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快实现监测监控全覆盖。
“ 强机制”行动。建立健全多元投入机制、政策统筹机制、生态补偿机制和协同合作机制。积极争取省财政专项引导资金和省级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出台了《安庆市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与黄冈市人民政府签订了黄湖、大官湖水污染联防联控协议,共同推动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在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基础上,依法关停或要求整改18个小码头,整改入河排污口108个,12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91.7%,PM2.5浓度为45 μg/m3,较2017年同期下降15%;PM10浓度为64.5 μg/m3,较2017年同期下降14%。实现“双降”,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蒋六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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