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巢湖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经研究,决定对市政处周边环境及东环城河综合治理项目被征收户办理结算交房事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回迁安置对象:在2019年1月8日前签约的被征收人选择现房安置的。
交房时间: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11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具体办理时间以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为准。
回迁安置办公地点: 市政处地块房屋征收办公室(原地级巢湖市供销社院内)。
房租支付截止日期:2019年1月份(映月湾期房及滨湖景城东区二期在建房除外)。
被征收人未按通知日期到场办理交房结算相关手续的,街道将不再组织集中办理安置房结算事宜,逾期未办理的责任自负。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金学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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