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法院判前调解,75万元农民工工资如数兑现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月11日,凤台县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该案涉及的五省200余名农民工75万元工资全部兑现,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有力的维护。

2017年3月份,江苏大航公司在凤台县杨村镇投资建设6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2017年4月20日,该工程总包为通华公司,后经过层层转包、分包,后转包人刘某将工程中的一部分太阳能支架和组件安装转包给以江苏省东台市人卢某为代表的农民工施工,双方签订了《桩基支架及组件施工合同》。2017年6月30日,通华公司承建的“华天20MW”项目竣工并网发电。大航公司将工程款支付给了刘某。经卢某与刘某结算,刘某仍欠卢某等农民工工资及违约金约80万元。

为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凤台县法院通过凤台县农民工维权中心,函告通华公司,作为总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通过多方协调,通华公司向凤台县农民工维权中心转款50万元,用于支付该项目建设的农民工工资,并由凤台县农民工维权中心监督发放给每一位农民工,但剩余的25万元迟迟未付。

办案法官对刘某进行了判前释法、预判告之,让刘某认清不履行的法律后果。1月11日,刘某终于将剩余的25万元农民工工资如数兑现。

王芳 程建贵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张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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