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今天从宣城市文物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文物的保护和管理,规范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宣城市为新公布的12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制作了保护标志碑。保护标志碑按照国家标准制作,刻有保护单位的名称、所属年代、级别、保护范围、公布机关、公布时间、建设控制地带等。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这批保护标志碑全部安装到位。
市级文物保护标志碑的安装,既起到了保护文物的标志、警示作用,又可以使人们直观醒目地了解到所保护的文物对象、内容、历史价值及其保护措施。对于依法强化宣城市文物保护工作,增加宣城市文物资源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均具有重要意义。
石巍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 曹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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