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零时起,太湖县城建设路中段禁止停车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太湖交警在线消息,1月28日零时起对太湖县新城建设路(晋湖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至皖西南大道与建设路交叉口,以下简称建设路中段)全天候实行禁止停车,同时启用交通违法自动抓拍系统。

为加强太湖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上级部门批准,太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于1月28日零时起对建设路中段全天候实行禁止停车,同时启用交通违法自动抓拍系统。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停路段:建设路中段。

二、在禁止停车路段,除城市公共汽车可以在站点以内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外,其他机动车辆一律不允许停车。

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禁停路段安装有自动抓拍设备,该设备将对车辆违反交通禁止标志、禁止标线、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实时抓拍,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抓拍的电子监控影像资料作为处罚交通违法行为的证据。

四、对在此禁停路段停车,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将以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给予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在此路段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二百元罚款,同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3分。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查询违章信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不再用手机短信通知。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蒋六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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