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民警执行公务 黟县一村民被拘留9天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2月6日,黄山市警方发布消息称,2019年2月1日起,《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正式施行,当天,黟县就发生一起阻碍民警执行公务案件,该县警方已依法进行处理。

当日下午,黟县碧阳镇南门村村民王某波在原地税局宿舍大院内,对该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依法扣押其子王某壕车辆不满,不听民警劝阻,采取辱骂、抢夺汽车钥匙、抓扯推搡民警的方式,阻碍民警执行职务。

黟县公安局快速反应,依法受理及时查处,对阻碍执行职务的王某波依法作出了行政拘留九日的行政处罚。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吴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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