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 讯 2月14日,歙县县委宣传部发布消息称,2月13日,中共歙县县委召开十四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按照省市相关部署要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歙县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歙县县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对推进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标志着歙县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根据方案,歙县县级党政机构共设置37个。县委机构9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8个;县政府机构28个。具体改革任务如下:
县委机构改革(改革后机构):
1、组建县监察委员会,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不再保留县监察局。
2、组建县委财经委员会,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
3、组建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
4、组建县委审计委员会,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
5、将县委全面深化改导革领小组改为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
6、将县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县领导小改组为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
7、将县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
8、将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县为委网络全安和信息化委员会,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
9、将县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
10、组建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
11、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县委机构编委员制会办公室。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对外加挂县公务员局牌子。县委老干部局并入县委组织部,保留县委老干部局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县委老干部局。
12、县委统战部统一管理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对外留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牌子,对外加挂县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
13、优化县委办公室职责。将县档案局(县档案馆)的行政职能划入县委办公室,对外加挂县档案局牌子。
14、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为县委工作机关。
15、不再设立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县委政法委员会承担。将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划归县委政法委员会、县公安局承担。
县政府机构改革(改革后机构):
1、组建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加挂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牌子。不再保留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旅游委员会、县体育局。
2、组建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不再保留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县科技局)、县商务局。
3、组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再保留县国土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再保留县城乡规划局的牌子。
4、组建县农业农村局,不再保留县农业委员会。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
5、组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再保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级医院管理办公室。保留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
6、组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7、组建县应急管理局,不再保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组建县医疗保障局。
9、组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加挂县城市管理局牌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再保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
10、组建县扶贫开发局,加挂县水库移民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11、组建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加挂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12、组建县投资促进局。不再保留县招商局。
13、重新组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牌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再保留县物价局牌子。县商务局不再保留县粮食局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14、优化县司法局职责。县政府办公室不再保留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
15、优化县财政局职责。县财政局加挂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牌子。
16、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更名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县政府办公室挂的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改为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牌。
17、优化县审计局职责。
18、优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不再保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改为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
19、优化县林业局职责。县林业局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20、将县委县政府信访局改为县政府信访局,由县委工作机关调整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21、市生态环境局歙县分局,作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不再保留县环境保护局。
县人大机构改革(改革后机构):
组建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县政协机构改革(机构改革后):
1、组建县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2、县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更名为县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3、县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更名为县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
群团组织改革(机构改革后):
群团组织改革与机构改革相结合,促进党政机构同群团组织功能有机衔接。
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机构改革后):
1、重新组建县档案馆,加挂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牌子。不再保留县党史地志办公室、单设的县档案局(县档案馆)。
2、组建县融媒体中心,保留县广播电视台牌子,归口县委宣传部领导。不再保留单设的县广播电视台。
3、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各部门要全面清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根除“事业局”。
机构改革后,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乡镇相关改革与机构改革统筹谋划、分步实施。理顺县级部门与乡镇关系,把条的管理和块的治理协同起来。
机构改革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从源头上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最大限度减少行政执法事项,并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加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5个领域综合执法工作部署要求。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锁定执法人员编制底数,暂保持现状不变,待中央统一明确政策后逐步规范。
机构改革后,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
创新审批监管方式,加强政府权力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机构改革后,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略)
2019年3月底前,县级机构改革工作要基本落实到位。具体分为动员部署、挂牌转隶、制定“三定”、组织实施四个阶段。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吴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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