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幸福长丰”消息 近期,合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认定合肥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通知》,决定认定长丰县以下这9家单位为“合肥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他们分别是,合肥市玉永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合肥紫燕食品有限公司、安徽国力物流有限公司、合肥荣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丰分公司、长丰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长丰县供电公司、长丰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和合肥鸿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水湖分公司。
合肥市玉永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合肥紫燕食品有限公司
安徽国力物流有限公司
合肥荣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丰分公司
长丰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长丰县供电公司
长丰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合肥鸿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水湖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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