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2月20日,农历正月十六,纪某主动来到舒城县公安局干汊河派出所,向民警交待了春节前盗窃手机这一违法行为。而促使他投案的,源于办案民警的温情执法。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21日了解到具体过程。
2月2日,干汊河派出所接辖区街道一经营电器门市部许某口头报警,称其于1月30日15时许在为群众安装空调时,将一部VIVOX7手机放在面包车操作台上,等干完活后发现车门忘了锁,而手机已不见了。
民警接警后详细询问了手机相关设置,并抵达现场展开走访,经过循线研判和上级技术部门的支持,基本锁定有重大作案嫌疑的纪某。经了解,纪某亲属患病在家,两个小孩尚小,时值腊月二十八,考虑到其家人需要照顾,民警暂未对其实施传唤。到案后,违法嫌疑人纪某对其盗窃手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不断向民警表示悔意,称其一时鬼迷心窍,愿意赔偿受侵害人损失。
目前,违法嫌疑人纪某已被舒城县公安局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王可海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窦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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