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获全省首批市级地方标准制定权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芜湖市质监局获悉,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批准合肥市等9市制定地方标准的通知》,批准芜湖市获得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标准制修订资格,芜湖市成为全省首批获得市级地方标准制定权的城市之一。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经批准后,可以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制定范围应限定在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的特殊技术要求。

据悉,芜湖市获得地方标准制定权,将有助于在满足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及地理标准保护产品范围内形成一批“芜湖标准”,有助于芜湖市优势产业快速发展、公共服务有序规范、社会治理高效运行。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孙芮

—— 本文由大皖新闻原创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