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2月21日,就黄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要求办理该市南部城镇群水务调度中心项目用地预审申请,黄山市国土局对该项目用地进行了预审,提出预审意见,并同意该项目按规定程序办理建设项目批准手续。
据预审意见,该项目位于黄山市中心城区,北临南滨江路,东侧为中铁滨江名邸小区,西侧为已建自来水厂,项目符合调整完善后的《阳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占用生态红线。
项目用地总面积0.8013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0.8013公顷。项目使用集体土地的需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项目符合用地政策,在实际建设时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项目用地未压覆已查明的重要矿产资源。根据《黄山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项目用地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应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委托具有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的地勘单位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落实好相应地质灾害防范措施。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吴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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