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池州青阳县农业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称,为保护自然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安徽省农业委员会“皖农渔函〔2013〕1049号”批复意见,池州市青阳县青通河上游水域禁止一切捕捞活动。
据了解,此次禁渔时间为3月1日0时至8月31日24时,禁渔范围为青通河上游(粽子店至牛桥水库)水域。池州市青阳县农业委员会表示,对违反禁渔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在禁渔期内使用电、毒、炸等禁用渔具渔法捕鱼作业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社会各界可对池州市青阳县禁渔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举报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566-5021635、0566-3305671。俞超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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