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无证驾驶不仅危害自己,更是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威胁,但仍有个别驾驶人明知自己无证,心怀侥幸驾车上路,终究受到法律的严惩。
3月15日,池州东至公安交管五中队组织警力在查桥路口执勤时,一辆车号为皖RG3**9号小型汽车缓缓驶来,当地执勤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驾驶员张某是东至县胜利镇新军村人,2018年因交通肇事导致驾驶证被吊销,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东至公安交管五中队执勤民警依法将该机动车予以暂扣,罚款1000元,同时向张某宣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极大安全隐患,教育他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选择安全的出行方式。张某了解自身违法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后,虚心接受了民警的处罚,并表示以后不会再犯。
东至公安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触碰法律的“高压线”,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选择安全文明出行。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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