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谯城区一企业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罚75万余元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亳州环保”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今年1月,该市谯城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在检查中发现,谯城区一企业存在新建生产设备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投入生产,生产废水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

谯城区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责令企业停产整治,立即整改存在的违法行为,处罚款759500元。

3月18日,企业已将759500元罚款缴纳到位,环境违法行为也已整改完成。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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