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人大常委会接受一位副县长辞职,通过一些人事任免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因工作调动,王苇提出辞去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4月2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王苇辞去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黟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4月28日,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还通过了一些人事任免。

决定任命:

吴钱安为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郑修发为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王宏伟为黟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孙敬东为黟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程伟为黟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和代表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蒋玲梅的黟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吴李辉的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宏伟的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胡永生的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吴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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