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故意遮挡号牌 司机被记12分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芜湖一驾驶人强某,为了躲避电子眼的抓拍,故意用塑料袋将自己的小轿车后号牌进行遮挡,不想被芜湖市三山交警大队当场查获。

5月1日上午10时许,三山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对各重点路段开展节日高峰疏导,正在峨桥黄山路与茶市二路交叉口执勤的民警发现,一辆由东向西正在路口等红灯的白色小轿车的后车牌有异常,号牌上裹着一黑塑料袋,存在故意遮挡号牌的嫌疑,于是民警迅速上前进行查看。

就在民警快要靠近该车时,驾驶员突然下车试图将遮挡前面号牌的物品撕掉。见此情况,民警立即将驾驶人控制并用记录仪进行了拍摄取证。此时,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强某某承认了这样做的原因,因为不想自己的各类违章被电子警察拍到,可以逃避处罚。

随后,民警对该驾驶人驾驶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对其作出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张海英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孙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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