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宿州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4月30日上午,宿州市埇桥区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芦岭派出所原副所长戚俊胜徇私枉法案。庭审当天,区纪监委、政法系统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社会群众等共200多人旁听了庭审。
被告人戚俊胜身为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在收受他人钱物后,通过默许他人顶罪、应予刑事立案而不予立案、不按法定程序依法办理案件等手段,故意包庇涉嫌故意伤害犯罪的史大卡、田野、李三矿和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犯罪的王亮军逃避刑事追诉,为史大卡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持续发展和壮大起到了“保护伞”作用,其行为已构成徇私枉法罪。
埇桥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戚俊胜犯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追缴其违法所得19063.53元。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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