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因建设需要,拟征收铜陵市这些村集体土地,本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共有四个地块。地块一位于大通镇金华村境内,东至天店路,南至严冲村民组农田,西至油榨村民组山场,北至小院村民组农田;地块二位于大通镇金华村境内,东至南山村民组山场,南至南山村道路,西至新建村民组旱地,北至新建村民组旱地;地块三位于大通镇金华村境内,东至新建村民组旱地,南至新建村民组道路,西至新建村民组旱地,北至新建村民组旱地;地块四位于大通镇金华村境内,东至新建村民组旱地,南至新建村民组旱地,西至小郎村,北至南山村民组村庄道路。具体以征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据了解,此次被征地面积大通镇金华村1.6003公顷,其中农用地1.5825公顷;建设用地0.0178公顷。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初步按下表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拟定《征收土地方案》上报审批。具体如下:
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平房标准最高补偿为800元一平方米、楼房补偿最高标准为1200元一平方米。房前屋后的附着物按每人1400元补偿。农作物1600元/亩、鱼塘1800元/亩、林地1500元/亩确定青苗补偿标准上报审批。征收实际补偿标准以政府依法批准为准。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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